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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下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3年09月24日 00:00:00 访问量:230

关于做好2013年下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1663    更新时间:2013-9-24

唐山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2013年下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教育局,相关市直学校: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13年下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冀教资函【20136号)精神,2013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仍采取网上填报信息、现场受理确认材料、认定机构网上认定的方式进行。现将唐山市201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户籍或人事关系在唐山市,拟申请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已取得全国统考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人员。

    2、参加2013713日河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省考面试合格的人员。

    3、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但错过网上申报的人员。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师范类毕业人员应当具备中等幼儿教育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人员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和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其中对确有特殊技艺,且获得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机关颁发的高级技术等级证书的人员,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申请认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可适当放宽到高中毕业学历。

        三、网上报名的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统一实行网上申报。

    1、网上报名时间

    20131009日——20131018日截止。

    2、网上报名方式

    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根据本人实际情况选择网报入口,(参加全国统考合格人员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红色入口>,其它人员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绿色入口>),按照网上申报系统流程的提示,完成申报第一步至第八步的全部内容。

    网报时间到期,系统将自动关闭,请申请人务必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的网址申请认定报名。

        四、体检安排

    体检时,申请人持贴有本人照片的《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体检表到****下载,双面打印)。

    体检时间:20131021——20131025日。

    体检医院:唐山市健康体检中心(唐山市路南区胜利路124号,市内可乘1路、13路、77路、32路、60路、27路公交车到达)。

        五、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1、现场确认时间:20131028日——20131031日。

    2、现场确认安排:

    1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但错过网上申报的人员、参加2013713日河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省考面试合格的人员。

     现场确认地点:唐山市教育局师教处。

    2)已取得全国统考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人员。

     现场确认地点:申请人户籍或工作单位(有人事档案关系)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指定的确认地点。

        六、现场确认须提交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网上申报时自行PDF格式双面打印);

    2、户口本、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丢失的须开具带有照片和身份证号码的户籍证明

    3、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经指定医院体检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的《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普通话水平应为二级乙等以上,其中语文教师为二级甲等以上

    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网上申报时自行打印,由其所在单位或学校负责审查和填写;无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负责审查和填写

    7、近期蓝底免冠证件照片1张,高39×宽30(无白边与网上注册及申请表格照片同底),背面注明身份证证号及姓名,教师资格证书上使用;

    8、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非师范类提供);

    9、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需提供学籍表、学业成绩单、报到证(省教育厅发)及教育实习鉴定表;

    10、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须提交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11、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工作的需提供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所有复印材料统一用A4纸按身份证、学历证、普通话证书、考试合格证明书顺序排列。

        七、审核认定

    现场确认结束后,由市教育局师教处负责所有申请材料的审核认定工作。各确认点要将申请人的相关材料按照规定的顺序装入档案袋(每人一个档案袋),注明姓名、学科、学段,于116日前将材料报送唐山市教育局师教处。1210日后为认定合格人员颁发教师资格证书,具体领取时间和地点请留意唐山市教育局网站师教处网页通知通告栏。

 

                                                                                     

                             唐山市教育局

                                   2013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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